第74章(1 / 2)

天下无妾 绿意生凉 3642 字 6小时前

☆、第一百七十三回

对于秦斐时不时就会冒出来一句半真半假,外加嬉皮笑脸的暧昧调笑、轻薄之举,采薇从一开始就极为反感。后来两人定下主从之约时,采薇也跟他提过,请他将那些油腔滑调尽管拿去对旁人说好了,只别对着她说。

可秦斐却回她一句,“本王打小就喜欢这样调戏小娘子,这积年的旧习,改不了!”

末了还来一句,“你既然连本王的人都不在乎,又何必在意一个你不在乎的人所说的话呢?”

采薇想想也对,反正不管他再怎么调笑逗弄,只要自己不动如山便好。

秦斐见采薇淡定地拿出帕子擦了擦被他亲过的地方,心里有些无趣,又逗弄她道:“其实本王是觉得凭什么就要我一个人这么冷的天在外头东奔西跑的,倒把王妃留在别院里自在的过舒服日子,便把王妃也装上了这辆马车,好和本王这一道儿上同甘共若!”

他此时说这话不过是句玩笑,却不想他夫妻这一路上果然是遍尝甘苦。

采薇淡淡道:“我倒是不怕和殿下同甘共苦,只是殿下硬要带上我,就不怕拖慢了你的脚程?殿下若不用带我,弃车骑一匹良驹,只消八、九日便可到泉州,如今乘车而行,反倒要多花一倍的时间。”昨晚是谁说如今情势紧迫,他得赶时间来着?

“难道王妃就没听说过欲速则不达吗?现下犹是天寒地冻,连着八、九日纵马疾驰,若是万一感染风寒生起病来,反倒耽搁时间。王妃是自小养尊处优惯了的,哪里会晓得出门在外,旅途染病的种种苦楚!”

采薇被他最后一句话里的轻蔑语气激得隐隐动气,反驳道:“我幼时也曾随父亲从蜀地眉州不远千里的去往泉州,后又去过几个地方,也曾中途染病,害我父亲担心了半个月之久,并不是对出行在外的种种不便一无所知。”

秦斐不客气地打断她道:“王妃以为你当时不过小病一场便是了不得的大事儿了?至少你当时还有父亲丫鬟在身边照料你,可本王当日在一处荒郊野岭病倒之时,身边连只野鸟都没有。”

“曾有一晚,我流浪到一处山谷,找不到地方住,便爬到一棵树上过夜,谁知半夜忽然下起大雨来,不但将我全身淋得湿透,还害我从树上给摔了下来,摔晕了脑袋。”

“等我醒过来,也不知过了多久,我觉得身上一会儿冷一会儿烫,肚子里饿得要命,可是身边一个人都没有。我爬了半天,也没找到一点能吃的东西,当时又正是冬天,我渴得要命,想揪一把青草嚼嚼都是奢望。”

“我爬了半天,好容易才爬到一处溪边,冬日的山泉水又冷又冰,喝下它们虽让我免于渴死,但却让我的病越发加重。我再没力气往别处爬,就趴在那里,一日里大半时间都昏死过去,偶尔被冻醒了便喝一口冰冷的溪水。若不是易先生拣到了我,只怕我当日就葬身荒野了。”

他面无表情地说着,突然挑眉看一眼采薇,“王妃这会子是不是在心里遗憾当日没让老天收了我这个无赖,省得今日在这里祸害你?”

采薇摇了摇头,“我只是在想既然独自流浪在外如此辛苦,殿下又不是一定要过这种苦日子,为何不回到京城继续过你京城小霸王的富贵生活呢?”

“你还不起来吗,就打算穿着一身睡衣在这马车里待上一天?”秦斐突然冷冷地来了这一句,丢给她一身衣裳,“出行在外,王妃也别想着再穿女装,这是本王先前的旧衣裳,你先穿着吧。”

采薇见他不愿再谈及往事,也不再问,见他脸色阴郁得吓人,她还从没见过他心情这般不好,难道方才的话题触到了他心中的隐痛不成?便有些犹豫要怎么开口让他转过身去,好让她换衣裳。

她正为难,秦斐突然走出马车,到外头去和赶车的人说话,倒让她松了一口气。她见那衣裳料子虽不错,却是旧得很了,想是秦斐十几岁时穿过的衣裳,她虽然不愿穿别人的旧衣,但在再无衣可穿的情形下,只得匆忙换上那一身男装,除了略有些大以外,倒也还好。

既穿了男装,自然也就不用再梳女儿家的发髻,她将头发总束到一起挽了个髻,用一根发带缠了几圈系住,便算完事。

秦斐进来的时候见她正从水壶里倒出清水,沾湿了帕子细细擦脸。便道:“旅途辛苦,倒是委屈王妃了,等晚上到了旅店,再好生洗个脸吧!”

采薇放下帕子,“咱们晚上会住店,不用晚上继续赶路吗?”

“这一路上怕是有些不太平,晚上赶路并不安全,何况长途跋涉本就疲累,若是晚上也赶路休息不好,我怕……”

他说到这里,却不再往下说,让采薇更是好奇他那没说出来的半句担心到底是什么。

他将手上拎的一包东西丢在她身边,“本王还有正事要做,王妃自己看书消遣吧,别来烦我!”

采薇见多了他不正经的样子,见他突然之间就从一个油嘴滑舌的纨绔子弟变成了一个高冷郡王,正经严肃得了不得,倒怔了一会儿才慢慢回过神来。

她见秦斐坐在另一边椅垫上,离她远远的,跟前放着的小几上摆满了各种信件文书,他每一封都细细地看过,不时在上面写几个字,放到一边。

采薇不敢多看,只瞥了一眼便转过头来,打开他丢过来的那包东西,见里头装着的正是他昨晚送给她的那些书,一想到他竟没忘了把这些书也带上,心下一时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二人一路无话,到了晌午,正好路过一个小镇,秦斐命赶车的仇五去买了几个包子面饼一类的熟食便将午饭打发了过去。马车只在仇五去买东西时停了那么一小会儿,就又不停歇地朝前驶去。直到傍晚时分,又到了一处镇子上,秦斐才命仇五找一处客栈,当晚在此歇宿。

采薇合上书本正要下车,秦斐忽然丢给她一个东西,命令道:“戴上它!”

她拿起被丢到她书上的那一层薄薄的东西,展开来,见那上面除了几个小洞,也看不出是什么。她见秦斐手里也正拿着一个这样的东西,对着内里呵了几口气后往脸上一蒙,瞬间就换了一个模样,从一个容颜俊美的王孙公子变成了一个一脸病容、毫不起眼的年轻后生。

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

她曾听父亲说起过一回,一直对这东西好奇得不得了,便学着秦斐的样子,对着面具里头那一面呵了几口气,想是那里面涂了呵胶,盖到脸上,用手按压几下,便同自己脸上的皮肤粘在了一处。

她极好奇自己戴上这□□会是什么模样,可她昨晚是在睡梦里被秦斐给搬到这马车上的,身上哪有镜子。

秦斐正打算从袖子里掏出她的镜子给她,见她不住在脸上摸来摸去,眼里又是好奇又是郁闷,默默地又把镜子放回自己的口袋里,心道:“就让你摸得着看不见才好。”先一步走出马车。

采薇掀开车帘,自已踩着脚踏下了马车。她环视着四周的一切,铺着青石板路的街道,上写着吉安客栈牌匾的敝旧客栈,还有街边过往的各色行人,唇角不由微微弯起。

上一次她这样穿着男装,无拘无束地行走于街肆之间,已是六年前的事了。在后宅逼仄的院墙内被关了六年之后,能再一次走出那一方狭小的天地,她只觉说不出的欣喜,还有那么一点莫名的兴奋雀跃。

进到里头,秦斐随意捡了一张空桌子就坐了下去,采薇见那条凳上隐隐有一层油渍,到底女孩儿家爱洁,顶着秦斐的白眼拿出帕子来擦了几下才坐上去。

不一时,饭菜端了上来,虽然秦斐要的已是这店里最好的一桌饭菜,但这小镇上的客栈里再上好的饭菜又能有什么好滋味儿。

秦斐如今已是吃得了山珍海味,咽得下窝头野菜,就是不知道周采薇这一直娇养惯了的千金大小姐能不能吃得下去这粗茶淡饭。

他不动声色地用余光朝右边瞄了一眼,见她虽然眉头微蹙,吃得极慢,到底还是把一碗饭都吃完了。

采薇见秦斐命仇五定了两间上房,还以为是给她一人一间,可等到了楼上,她前脚刚进了房门,秦斐后脚就钻了进来。

☆、第一百七十四回

“殿……”她脱口说了这一个字,立时就想起先前秦斐关于出行在外对她立下的几条规矩,忙改口道:“公子,我今晚想一人住一个房间。”

秦斐原是命她喊自己“大哥”的,可采薇总觉得喊不出来,还是喊了他公子。

秦斐将门一关,凑到她耳边道:“放你一个人住,我可不放心,你要知道这些客栈里可有好些都是黑店,专喜欢在晚上将迷烟吹到女子的卧房里,好去采花。”

采薇一怔,突然想起来一事,手指着自己的脸道:“我现下脸上戴着这个,还能谁能认出来我是女子?”

“难道你晚上也戴着这玩意睡觉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