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议事之泰山贼兵(1 / 2)

回到东汉末 一百二十 1245 字 18小时前

刘顺坐下,神情振奋。

郭祖是最后一名有话要说的将领,不过魏延、戴陵、刘顺基本已经已经说出了他的意思,只有一点要补充。

“主公,若是免去了罪责,那些本来和贼人有仇的要怎么办?这岂不是会让一些人因此而拒绝加入我们的阵营?”郭祖道。

郭祖虽只一句话,但是立妈引起了议事厅内的将领的共鸣。

“是啊,是啊,我们不能因为赫免了恶人的罪行,而正义之士受到冷落!”

“郭将军说得对,我也此同感!”

“……”

听着众将的议论,冯耀暗自点头,郭祖所说的话无可反驳,但是冯耀并不能完全认同。

不管是什么样的刑法,什么的样的规则,有一条万古不变的原则,只要这个原则得到实施,那么一切皆能说得过去。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对于这一点,冯耀深有体会,这八个字并不是执法者的准则,而是受害者的准则!!

假如泰山贼兵中有一人,因为杀了一个人,那么他这条命不是要偿给官府,而是要偿给受害者,也不是因为官府要维护某个法律而执间要将杀人者处死,就如果欠债一样,还钱是要还给受害者,官府得到罚金。

只有这样,百姓才会认为公平,如果不这样做,其结果就是很多恶人不会害怕,继续为恶!

只有受害者最为明白其中的罪恶,也不用找证据,也不用证明给谁看,也不需要谁去相信,只要他自己愿意,就可以去报仇!

周仓和李通有血海深仇,难道要逃命的周仓去官府状告李通?直接一点就是让周仓杀了李通报仇!!而这些通过官府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冯耀更是想到了自己和陈家之间的仇恨,这种无凭无据,说来除了至亲的人,不会有任何人相信的仇,就算冯耀自己是掌权者,也不能找一个理由将陈氏光明正大以报仇的名义处死,也只能选择暗中杀了了事,而且因为一人的仇恨,冯耀不得不狠下心,灭了陈氏全家。

这就是恶人为恶的结果!

这个原则,看似极为荒唐,但这正是真正的丛林法则,从有了仇恨开始,这个法则便一直在存在。

免去罪责,并不代表不让受害者去报仇!

冯耀很快理清了其中的关系,眼睛变得明亮起来,扫了一眼众将,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