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沙漠之鹰,新搭档(2 / 2)

那个生得白白净净,像个艺术家的家伙,马克打个寒蝉,驱车离去,李敏呆呆地坐在地板上,懊恼地一拳砸在地上,手机突然响起,李敏接起来:“喂,是的,我在酒店。”

“在酒店做什么?逛街累了找间酒店休息一下。”李敏站起来,走到窗边……

马克驱车回到一套二层小楼,进入大厅,大门刚关上,一个花瓶猛地掷过来,马克从怀里掏出一柄沙漠之鹰,还是94年的版本,对准花瓶,砰,花瓶在眼前化成漫天飞雨,马克嘿嘿一笑,放下手里的枪盒,面色却不怎么好看:“我和卡尔说过,不想和你一起。”

“你的搭档另有任务。”一个人影从阴暗之处走出来,正是那个手指修长的家伙,双指之间依然夹着雪茄:“你的搭档带队疯狂地扫荡佛塔,不过,没有一颗符合要求的。”

看着马克手上的枪,戴斯冷笑道:“94年的沙漠之鹰,口径0.50ae,射击时所产生的高噪音导致军、警方拒绝采用,又因沙漠之鹰其贯穿力强,甚至能穿透轻质隔墙,因此沙漠之鹰目前仅少量的用于竞技、狩猎,自卫。想不到你会选用这种老古董。”

“我们的军火库里有大量的选择,但我希望用这把枪解决杀弗兰克的家伙。”马克冷笑道:“这把枪是弗兰克送我的。”

“你和他一样,太过情感用意,冲动,”戴斯慢条斯理地说道:“从汉斯开始,我们已经被人盯上了,但我们连对手是什么人都不清楚,他们,现在就在这里。”

马克握着沙漠之鹰,一脚踩到花瓶碎片,狠狠地踩着,他的鞋底不知道装了什么玩意儿,居然将碎片踩成了碎末!

“啊嚏!”地鼠狠狠地打了一个喷嚏,该死的高烧终于下去了,“搞什么鬼,太安静了,凤钗能在哪里呢?”

“一般来说,最安全的地方是保险箱,”雪豹淡淡地说道。

“那咱们守在这里有用吗?”

“队长让我们守在这里的目的不是凤钗,而是要阿昆的尸体。”雪豹吐槽道:“早知道你智商欠费,但没想到你这么迟钝,天马上就黑了,见机行事吧,有人出来了。”

此时,达明公司已经下班,但里头仍有人影走动,望远镜下,可清晰见着两个人搬着箱子出来,手脚麻利地放进后备箱,其中一个更是左右张望,十分谨慎。

“目标出现,队长。”

“不要打草惊蛇。”鹰眼笔直地站在狼烟身边,此时,宋达明一直与对方用邮件联系,他心急,已经接连发了六封邮件过去,提出尽早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