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处吗?一夜情那种。(1 / 2)

今夜无人入睡 范晓怜 2180 字 1个月前

金喜不想再扮演乖孩子了,反正父亲趁她在外地上学,已经偷偷地又结婚了。妈妈去世不过叁个月而已,一对鳏夫和寡妇就组成了一对崭新的夫妻。

金喜自嘲地吐了一口不太老辣的烟圈儿,撇嘴笑笑。不知道是在嘲笑父亲的道貌岸然,还是嘲笑自己的小悲剧也如此落入俗套,没有半毛钱新奇之处。

抑或是嘲笑已经死去的妈妈,自以为那男人爱她,至少能为她守个叁年两载再谈嫁娶。可惜,不过叁个月,耶。

金喜终于找到了自我放纵的借口。从小到大,人生虚度了17个年头,循规蹈矩了17年,家里对她一切关于未来的种种美好的打算,都随着妈妈的病逝,被迫改变了航向。

原本是一定要如何如何出人头地的,现在呢,似乎凑合一下也没什么不可以。人生如同野马脱缰,失去保护的同时,也摆脱了一直紧箍的枷锁,说不上是痛快还是痛苦。

金喜并非铁石心肠,只是哭得太久太甚,眼泪也终会疲劳。无理性的多次痛哭之后,人总会沉淀一下,心里又空又轻松。

所以她开始抽烟。她早就想抽烟了,所有家里原来绝不允许她做的事情,她都想尝试一下。

所以她在学会了抽烟之后,觉得破处应该也是个迷人的选择。

人总是需要找个情绪宣泄的出口,又不是吸毒,又不是杀人放火,不过是提前做一件今后必定要做的事情,怎么了?

反正血缘上她叫他爸爸的那个人,不也立不起个牌坊嘛。可能这一支血缘就是放荡的。他又有什么资格指责她呢。再说了,离着千百里,他又怎么会知道。

在外地上学,真是不错。如果她在家,可能会去冲动地烧房子或者挥菜刀,那种后果和损失,岂是找个人上一次床能比拟的。

可跟谁上床呢?那些长相老成、皮肤奇差满脸黑头或青春痘,言行都冒着土酸味儿的男生吗?算了吧。

倒是偶尔有一两个像人样的校草,她跟人家又不熟甚至不认识,也不能直接冲上去强暴人家吧。

金喜不算外貌协会,却也不想这么草率。更何况,金喜怕他们大嘴巴,她只是想悄悄地泄欲,或说泄愤,并不想因此在学校里被人指指点点。

骨子里,金喜也跟她父亲一样,喜欢打扮得道貌岸然,喜欢维持着高冷禁欲、不苟言笑的假象。

所以再叁考虑之后,金喜去了之前去过几次的酒吧。那里的人大多都是成年人,或起码看起来不傻逼。

金喜对怎么上床、具体什么程序还一无所知。就连初吻,都才经历没多久。那还是在过年回家的列车上,她跟一个挺高挺帅的乘务员学的。那时她才知道,接吻是要动用舌头的。

所以,她需要一个比她有经验的人,带着她做这档事。完事了还可以一拍两散,在学校里她依旧是那个头发短得像男孩一样的女生,没人知道她已经完成蜕变了。

维持秘密,独享隐秘,金喜什么都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呢,就已经感觉到了一丝丝隐约的快慰。

而酒吧里的那些人,适合她全部的要求。

入夜后,全副武装的金喜,化着更显幼稚的妆面,穿着黑色的皮衣和牛仔裤,貌似镇定自若地坐在酒吧里,喝着特意点的朗姆酒。

今晚注定特别,不喝点烈酒,简直撑不住那一腔孤勇。可只是抿了一口,金喜就已经快崩溃了。毕竟她是个喝一小杯啤酒都面红耳赤,会上头的人呢。

也罢,酒就摆个造型吧,否则她的手该放在哪里呢。

这酒吧离学校不远,隔两条街而已。如果一切顺利进行的话,甚至还赶得及回宿舍睡觉。

金喜之前也来过几次,不过都不是她一个人来的。她跟几个比较要好的女同学喜欢来这里玩,这里的气氛比学校有趣多了。

自从看过酒吧里面的风景,金喜就很难再看得上校园里那些青涩的同龄人了。

至于小说里写的那些什么极道男生,又酷又性感的,在她正在读的那所工科院校里,是不会存在的。

也不是没人搭讪,金喜年轻得让人没法忽略,何况又是一个人。就连见过几次的调酒师都还开玩笑地问她,怎么今天自己来了,这里狼多,让她小心一点儿。

金喜笑笑,今晚,她才是狼,怎么会怕同类。

只不过,她还没看到顺眼合心的。不是老就是丑,再不就是醉醺醺的,金喜都不喜。

一看就叁十多岁了,太老了。金喜此时的人生观很偏激,觉得人活到25岁就差不多该是尽头了。叁十,切,只能是等死,还出来玩什么。

她这时对现实生活中的所谓的大叔完全无感,除非是出现在大小屏幕上的那种中年男子,对她而言还算是有一些魅力。

“今天自己?”言简意赅的问句。声音也算能听。

金喜是隐藏的颜控,摆在明面上的声控。她甚至会把一个人的说话声音是否悦耳,放在长相之前做考量。

她也很难想象,即使帅如金城武,说话声音如果像指甲抓玻璃一样刺耳尖锐,是否还有那种要人命的吸引力。那就....不如毒哑算了。

扭脸看看,算是粗略认识吧。25、6岁的男人,不年轻也不老,头发有一点点自来卷,发型做得很周到。

白,瘦,高,眉骨上有一道疤,即明显又不太明显——前额头发垂下时,就隐没在了发间。穿了一身合体的西装,显得气质像个文明人。

若不是有那一道疤,就会更像。

金喜之前来这里见到过他,似乎还说过一两句话。只是正儿八经地交谈,其实是没有过的。

不过赶上其中有一次酒吧里有两群人打架,其中一方强势的,这人是领头的。所以金喜对他是有印象的。